说到以国财求宠,恐怕还得先从“不以国财求宠”这个典故说开去。据史载,唐玄宗从泰山封禅回来,点名表扬了三个没搞超标准接待的地方官,其中一个就是济州刺史裴耀卿。
说起裴耀卿,民众口碑甚佳,其一生政绩斐然。史书评价他历仕州县,皆有惠政,其中最著名的,要数不以国财求宠这件事——
开元二十ー年(公元733年)秋,时任京兆尹的裴耀卿,针对三辅遭受水灾导致粮价飞涨这一严重情况,向朝廷建议改革漕运,使京师储备可以保证三年使用的粮食,根本解除灾荒的威胁。唐玄宗觉得言之有理,便指示裴耀卿负责这项工作。装耀卿只调集了四十万缗丁夫钱就动工了,由于采取了增收节支措施,完工后结算,竟然还节余了三十万缗铜钱。僚属们非常高兴,都说应该把这笔钱直接献给皇上,让皇上亲眼看到裴大人的功劳,裴耀卿却说:“是谓以国财求宠,可乎?”后来,这笔钱被用作粮食市场的周转金了。
闲聊至此,我不禁顿生些许感慨。作为一名封建时代的朝廷命官,尚能懂得并做到不用国家财产讨好上司而求得自己的私利,实在是难能可贵了。然而直到今天,我们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却仍热衷于搞公款送礼求宠之类的勾当,将公款送礼当作一种“工作方式”。甚至以单位的名义,用公款为自己拉关系、走后门的行为买单,“花式”违规层出不穷,真是“现代人”的悲哀!
我们在剖析这一腐败毒瘤时不难发现,那些热衷于搞公款送礼行贿的人是有一定主体资格条件的,这些人不少是一些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甚至主政一方的官员,所送之礼,当然用不着送礼者自己掏腰包,而是很“潇洒大方”地慷国家之慨。至于受礼之客体,我想不外乎是那些送礼者的直接领导,或者顶头上司,或者是那些掌管干部升降任免大权的“管官的官”而已。
以国财求宠者,也许手段不同,理由各异,但其最终目的只能是“私利”二字,或为升官发财,或为争权夺利。无需自掏腰包,送礼者出手阔绰,深谙其中门道,收礼者心安理得,各取所需,各达所愿,难怪许多人对此是趋之若鹜,已成了我们社会中的一大公害。据统计,在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贿赂类违纪违法案件中,行贿者80%以上是用公款行贿,公款行贿数额占贿赂总数额的90%以上。
因此,整治公款送礼行贿,就成了我们当前惩治腐败的重要课题之一。
俗语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些以国财求宠者固然可恶,可另一方面,这又大多与某些领导者自身的思想作风关系极大。可以说,如果没有大老虎的恣意妄为,也就很难有苍蝇乱舞的恶行。中国有句古训叫做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则下效,正如唐太宗李世民所言:“君犹器也,民犹水也,方圆在于器,不在于水,下之所行,皆上之所好。”因此,领导者是否以身作则,是否严格要求自己,是某一部门或者某一地方党风政风是否能得到根本好转的重要原因之一。
子曰:其身正,不令则行,身不正,虽令不行。如果我们的各级领导者都能廉洁自律,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为民垂范,我想,那些以国财求宠者就自然失去了市场,求宠者最终必将失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