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在益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欧阳艳代表市监委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3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报告。这是益阳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监察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这次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举措。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现场
依法依规,审慎推进专项报告相关工作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软实力、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对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内外开放水平、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市监委对专项报告工作高度重视,在年初的市六届纪委六次全会上即作了部署。市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一线调研督导,从制定工作方案到确定选题、拟定提纲、撰写专项报告稿,全过程主持,认真审核把关。市监委组建工作专班,多次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沟通,并按程序向市委、省纪委监委报告。5月21日、7月31日,市监委委员会两次对专项报告稿集体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和支持,6月,市监委联合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开展专题调研,先后赴沅江、南县、大通湖、安化等区县(市),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等方式,详细了解监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的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听取各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意见。
7月,市监委联合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市直单位负责人及市监委特约监察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对市监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8月,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市监委的工作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反馈修改意见。
报告5000余字,用扎实的案例和直观的数据,展现了自2018年市县两级监委成立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清廉益阳,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欧阳艳代表市监委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坚决扛起护航营商环境使命担当
翻看这份答卷,确有几分厚重。2018年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共处置涉及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1609件,处理处分11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4起。通过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实施集中整治,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
市监委紧盯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和向园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承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两轮专项监督检查,协调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市政务服务明显提速和优化。紧盯行政执法,组织对19个市直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回头看”,督促整改问题61个。紧盯垄断经营、违规执法检查、市(县)长热线及企业投诉办理不到位、失信违诺等问题开展集中督办,共走访部门、园区、企业等单位143家,督促整改问题55个。紧盯自来水和燃气市场经营中的问题,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所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支持市监部门严格执法,全市立案查处水、电、气、医疗等城市公用(公益)企事业单位价格违法案件111起。紧盯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严肃查处了一批营商环境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办沅江市2016年旱改水项目串通投标案。深入查处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拉拢腐蚀公职人员等问题,打破混凝土市场垄断,中心城区混凝土价格下降近20%。深挖彻查桃江县“气霸”唐珀鸣背后的“保护伞”,该县液化气价格降幅达40%。与公安机关联合作战,依法依纪查办沅江市聂纯昌案,查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8人。
市监委对营商环境问题综合施治,“三不”一体推进整治。推出系列微动漫《益亲益清——官员与老板如何打交道》,组织拍摄《打通中梗阻整治乱作为》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在全市部署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涉砂涉矿等营利性活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推动治理行业乱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8月3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报告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市监委的这份专项工作报告,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还客观分析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监察机关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前谋划、主动融入、跟进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等。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肯定市监委的工作,认为组织领导有力、监督重点突出、工作成效明显,充分彰显了全市各级监察机关的使命与担当。同时建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高位推进营商环境治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完善监管体系,增强工作合力,深化巩固工作成果。
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按照《益阳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攻坚行动方案》,对明确的21项重点任务逐项跟进监督。健全完善一批工作机制,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清廉益阳建设,推动开展清廉单元创建,推崇清廉规则,形成清廉风尚。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监察监督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益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