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益阳市纪检监察系统“把握四种形态”专题培训班现场

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傅国群作题为《正确理解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专题辅导报告
12月18日,我市纪检监察系统举办“把握四种形态”专题培训班,区县(市)纪委书记、分管组织及办案工作的副书记,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等近200人参加。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傅国群作题为《正确理解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专题辅导报告。
专题培训围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在福建调研时提出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要求各级纪检干部能够在监督、执法、问责方面把握好“四个形态”,将工作做细做实,在执法中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授课从正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方面进行阐述。“四种形态”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准确把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和方法,深刻诠释了纪在法前的执纪原则,充分体现 “严管就是厚爱”的执纪要求,彰显“标本兼治”的战略决择,并指明深化“三转”的前进方向。关于如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傅国群指出,要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管住大多数,盯住关键少数。要转变执纪观念、政绩观念和底线观念,把握问题线索处置环节、纪律审查环节和执纪审理环节。进一步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四种形态”转变执纪思路、执纪方式,真正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