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9年7月加入了市纪委监委这个大家庭以来,我连续多次无缝对接,辗转于各个专案组。虽然参与办理的专案各不相同,但我的工作内容却出奇的一致:审查调查综合工作。综合工作主要有审查证据材料、提出补证意见、起草案件审查调查报告、请示、案卷归档等。
“这些笔录中,对于黄某主观故意方面的供述都是他人的主观臆测,不能认定黄某具有贪污的共同故意。”审查了关于黄某等5人涉嫌共同犯罪部分的证据后,我向专案组组长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该案中,黄某从单位退休几年后,因子女买房需要,向胡某借款。胡某猜测黄某是得知四人共同贪污公款后,意图以借款的名义参与共同贪污的行为,遂在与其他四人商议后同意了黄某的借款。不久,黄某当场向胡某出具借条并借款5万元。事后,关于还款一事,胡某主动向黄某口头表示,单位会为其解决该笔费用,黄某同意且最终没有归还上述借款。案发后黄某出具的借条在胡某处被查获。“我认为,如果没有新的证据,黄某的该行为只能作为违纪处理。”最终该意见被专案组长采纳,并补充了其他相关证据。
对从事审查调查综合工作的我来说,做好每一件小事,让经手的每个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就是在以实际行动提升“政治三力”。如何才能做到经我手的案件无差错?
实事求是地对证据进行审查,精准规范量纪执法。“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办几个案子,而是通过查办案件释放为党凝心聚力的正能量。”证据是审查调查案件质量的基石,要查明书证与案件事实是否具有直接联系、是否存在矛盾;证人证言是客观感知的、还是主观臆测;是否已经形成证据链等,进一步综合分析涉案事实是否成立,是否符合常识、常情、常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
与内审、外调这两个“高大上”的工作对比起来,综合工作看上去都是些细枝末节的小事,它繁杂、枯燥、不起眼,很难让人获得成就感。但越是小事,越是考验我们的用心程度。只有胸怀“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发扬“干在实处”的作风,把每一件小事做细、做实、做好,才能真正做到把政治执行力落实到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