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要向民政局慈善办捐赠8万元的爱心人士,钱不但没捐出去,还受了一肚子气,最后慈善办主任也被免了。这样的好事怎么就变成坏事了?
2016年11月2日,益阳市赫山区纪委收到领导批示件,有群众反映区民政局慈善办工作人员在办理捐赠事项时,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生硬。随即,区纪委对此展开调查核实。
2016年7月,赫山区遭受特大洪灾袭击。11月份,爱心人士李女士到赫山区民政局慈善办办理某公司捐赠8万元给泉交河镇祥云山村有关事项。区民政局慈善办主任彭某某接待了她。李女士说明来意后,请彭某某协助提供《益阳市赫山区慈善总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原件照片用于某公司财务转账。彭某某以该证书锁在慈善办保险柜内,且负责保管保险柜的人员休年休假不在单位为由拒绝提供(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管理规定,该证书应悬挂在醒目位置)。
在两人反复交涉过程中,彭某某不但未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反而不耐烦地说:“赫山几家大企业捐款达几十万都不需要我们提供这些东西,你们要这么多手续,我们可以不要这笔捐款。”
这些话引起了李女士的强烈不满,她便向区民政局分管慈善工作的副局长黄某某反映情况,黄某某在得知此事后并未与李女士有效沟通,妥善解决问题。最后,李女士只能失望离开。事后,黄某某和彭某某既没有及时向区民政局主要领导汇报,也没有主动联系李女士有效沟通解决问题。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成区民政局迅速协助当事人办理好捐赠事宜;由区民政局对彭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并免去慈善办主任职务;区纪委对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对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龚某进行约谈;责成区民政局召开全体干职工大会,对此事件进行深刻剖析与认真反思,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对于区纪委的处理结果,我们接受处分。我们将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狠抓制度建设,加大教育力度,常念纪律经,常温宗旨课,使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得到好转,回归到真心实意服务群众,服务赫山经济发展的大局上来。”龚某说起这事痛心疾首。了解此事后,他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人李女士,登门致歉,得到了李女士的谅解。
早在2016年10月份,区委向全区下发了《关于贯彻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释放出了作风建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区纪委也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面对干部作风建设典型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迁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炼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