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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纪工委:全力督促指导市直单位设立纪检监察组织

来源:市直机关纪工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1

自市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改革以来,市直机关纪工委在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文件精神,不等不靠,积极探索,不断加强市直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工作。

为切实督促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做到对市直机关的纪检组织和人员配备情况心中有数,及时组织对市直各单位的纪检组织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统计,基本掌握了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市直机关纪工委通过文件明确要求市直各单位设立机关党委的,要按照规定设立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或相应职级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不设机关纪委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中应设纪律检查委员。利用网站、QQ群大力宣传中央、省、市文件和领导讲话中关于机关纪检机构设置的相关精神,促使各单位切实重视、目标明确、抓住机会、迅速行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深入97家市直单位进行现场督导,讲明设立机构的重要性,要求选配政治素质高、纪律要求严、积极性高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机关纪委书记或委员。

下一步,市直纪工委将继续加大对市直机关纪检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所有纪检组织和人员应配即配,经培训后立即上岗,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用强有力的队伍力量推动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