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为做‘道场’是农村里的传统习俗,通过组织的教育和自己的学习,我对自己参与做‘道场’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任何处理……”这是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千家洲村黄金片党员(乡村医生)冷孟光在检讨书中的自我反省。2018年8月23日,按照《中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冷孟光因参加迷信活动,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被赫山区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传承爷爷技艺
在一些地方的农村有这样一种风俗,家里老人去世后,亲属会给其设灵堂做“道场”,念经做法事超度亡灵。做“道场”的人一般被称为“道士”。冷孟光的爷爷就是个老“道士”,他所在的“道场”班子在当地比较活跃,带的徒弟也比较多。
“在‘道场’班子里,有两个角色不可替代,那就是“唱角”和抄写,因为我爷爷的缘故,我从小学习了一些做‘道场’的知识,比如学习念唱经文、了解做‘道场’的流程等。”据冷孟光介绍,因受到爷爷的熏陶,他掌握了较扎实的基本功。
不过,因为要读书,学校毕业后又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冷孟光一直都比较忙,到2014年下半年,他才加入到做“道场”这个行业,负责当“唱角”。
姐夫引领入行
带冷孟光正式参与做“道场”的是他的姐夫曹某文。曹某文是冷孟光爷爷的徒孙,有20多年从业经验,在当地小有名气,接他做道场的人很多。2014年,因人手不够,曹某文便把有做“道场”基础的妻弟冷孟光拉了过去。
对做“道场”的“道士”,主人是按人头支付报酬的。“第一次接活的时候,我没有意识到共产党员不能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这个问题,只是把做道场当做一个赚钱的手段。”冷孟光交代当初做“道士”的原因。
“2015年农历6月14日,我村荷叶湖组刘嗲过世,刘嗲的儿子打电话给我,接我做‘道场’,‘道场’为‘小开路’,7名‘道士’参与,我自已担任‘唱角’,慕某春、曹某文等其他6名‘道士’是我电话通知的。这次做‘道场’的时间为一天一夜,工钱是每人450元。”当赫山区兰溪镇纪委工作人员找其调查核实情况时,冷孟光如实交代了自己参与做“道士”的情况。
经核实,除了前面交代的这一次,冷孟光还先后两次承接了同村朋友冷某明的邀请,分别为其父、母做了两场“小开路”“道场”,各收取了450元、480元的工钱。
党纪促我迷途知返
“我是2009年6月入的党,2017年下半年,我响应号召加强了对党纪党规的学习,在一次参加“红星云”的答题中,看到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我才认识到共产党员是不能参与做‘道场’的。于是,从2018年年初开始,我就再没有从事这个事情了。”冷孟光在检讨书中写道。
尽管冷孟光主动停止了做“道场”,但因共产党员这一特殊身份,2018年6月他还是被举报到了赫山区纪委监委。
随即赫山区纪委监委交由兰溪镇纪委对其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2018年8月9日,冷孟光主动上交了违纪所得1380元。8月23日,赫山区纪委给予冷孟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对冷孟光的处理决定,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冷孟光在我们初核之前已经有主动终止的行为;二是冷孟光在初核调查时的态度非常诚恳,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三是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纪律处分工作原则,对其留党察看,既能够对他予以惩戒,又能教育挽救他,做到宽严相济,使他今后能够做一个合格的中共党员。”赫山区兰溪镇纪委工作人员这样介绍。
也许有人问,既然做“道场”是一项传统习俗,目前在一些农村也盛行,为什么共产党员做了几场“道场”就要受到党纪处罚呢?
党员干部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求神拜佛、占卜算命、笃信风水、做“道场”等等,究其根源是理想信念“缺钙”,剖其实质是对党不忠诚,背离党的宗旨、背叛党的组织。
新修订的《中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规定:“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带头弘扬科学,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决不在宗教鬼神论中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更不能利用迷信活动敛财。(易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