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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94)亦官亦商的“不归路”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8-12-29

2010年, 胡经纬担任沅江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时,曾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到60岁的时候,拥有800万元的家庭财产。

8年过去了,胡经纬的目标实现了吗?

一个现实的结果出来了:2018年7月,胡经纬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益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胡经纬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留置期间,胡经纬向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坦白了自己亦官亦商,贪婪牟利的过程。

人生充满变数,关键看自己如何把握。

1988年,胡经纬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广州市供销联社工作。当时他一心想回报家乡,第二年就回到了沅江,然后在乡镇工作了20年。2008年3月,胡经纬被提拔为沅江市泗湖山镇党委书记,其后担任过沅江市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等单位的“一把手”。

“我的堕落是从2010年担任水利局局长开始的,当时我心想自己好不容易到了县城工作,应该放松一下,能享受的享受一下,关键是到老了退了的时候要有一点积蓄。” 胡经纬为了实现800万的目标,戴着官员的“帽子”做起了商人的“买卖”,在他违规经营敛财过程中,交往最为密切的“合伙人”是老板范某某。

胡经纬与范某某的第一次合作始于2009年。

“2009年春天,洞庭湖涨了一河春水,砍了的芦苇起浮,当时就搭了一些钱进去捞芦苇,就这样开始了。”胡经纬交代,与范某某的第一次合作赚的钱虽然不多,但“投资激情”却被激活了。

“胡经纬违规经营敛财有明显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特点”,据益阳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他投资经营种类繁多,且与他的职务息息相关,如种杨树、入干股、开店子、吃利息等等。”

2011年,范某某邀请胡经纬入干股共同经营芦苇山,在投资失败的情况下,胡经纬费尽心思,多番运作,指示下属违规从2012年小农水项目暂列金中安排20万元“戴帽”拨付给范某某,凭借自己的公权力力挽狂澜,使范某某的投资扭亏为盈,一分钱也没有投入的胡经纬分得利润10万元(事后认定为受贿)。

2012年,胡经纬明知经营矮围是违法的,但却主动投资了20万元参与范某某矮围养鱼项目。2013年至2014年,胡经纬又先后投资140万元参与范某某挖砂项目,在范某某挖砂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胡经纬违规安排下属出具了同意范某某采砂船进入沅江境内的证明。为了帮助范某某顺利采砂,胡经纬甚至充当说客,协调与水利局签订了采砂承包合同的挖砂老板同意范某某在其采砂区挖砂。

除了参与范某某的项目,胡经纬还利用家人的身份参与其他经营。先以自己妻子的名义入股投资了益阳市某水电建设公司,该公司在胡经纬任水利局局长期间生意兴隆,又因胡经纬离开水利系统而亏损转让。胡经纬还以其岳母的身份长期参与水利局下属企业的集资,并要求获得比别人高出一倍的利息。

在与老板频繁的“生意合作”中,胡经纬一步步滑向了腐败的深渊。他经常流连于茶馆酒楼,接受老板安排的旅游,收受老板赠送的高档手表,抽烟只抽“和天下”,喝酒喜欢年份酒,有时只要他一个电话,范某某就会将一箱飞天茅台送过来。

胡经纬一心追逐自己的“投资敛财”梦,尽管他提前捞足了800万家产,但随着查处的深入,他渐渐失去了人生自由,成为了“阶下囚”。

“以前我们关系很好,但是他当上水利局长后,我们就越走越远了。他身边都是一些大老板,我劝他这样会出事,可惜他不听。”这是案发后胡经纬的一个老朋友的感慨。

“现在总觉得过普普通通的生活真的很幸福,想抽烟,哪怕是抽白沙烟,想喝酒,哪怕是喝谷酒高粱酒都行。”胡经纬的投资发财梦已醒,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当官就不能想着发财,发财就不能想着当官。“当官”和“发财”犹如两个拥有相同磁极的吸铁石,永远都不能、不可能、不应该连在一起。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习总书记的提醒,深刻汲取胡经纬身败名裂、晚节不保的教训,在面对“当官”和“发财”的问题上,要从内心深处认清两者的排斥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