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坤,男,1930年10月生,1949年10月入伍,195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6月3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广州军区部分团级干部一起受到毛主席接见,1976年5月转业,先后任益阳县二轻局副局长、公交办副主任、县纪委副书记等职,1991年退休。
图为刘振坤为老年朋友授课
1978年10月,也就是纪委恢复重建的那一年,我当选为益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次年春任纪委副书记,在这个岗位上我工作了8年,做了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做的工作,也得罪了不少人。
令人欣慰的是,因为我处理案件从来不徇私,有人送了我一个“刘青天”的外号。其实我清楚,这是人民群众对我的厚爱,但我更明白,这也是人民群众的一种期待,希望纪检人能够像“包青天”一样秉公执法,刚正不阿。
我任纪委副书记八年,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一直主持工作,但我不是县委常委。
一次,我收到举报,称一位分管宣传工作的常委以审查光盘为名,私自带人观看淫秽录像,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我决定找他谈话,对他开展批评。
为了防止他借口行使正常审查职能逃避责任,我和同事们前期进行了不少调查工作,查明了他带了什么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观看了什么淫秽录像。我进行监督执纪时,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听说我要对这位常委开展约谈,一位了解我性格的朋友善意地提醒我:“人家是县领导,你不要那么较真哪,提醒一下就行了,不然……”
但我坚定地认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就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机关,不管他是县委常委还是一般干部,只要他是一名共产党员,就应该受党纪约束,接受纪委和人民的监督。
果然,我约谈这位常委时,刚提到他的问题,他就轻描淡写地说只是进行常规审查,是在履行工作职责,并对我的“以下犯上”流露出惊讶和抵触情绪。
我诚恳地指出我党重建纪委,赋予纪委的一项职责就是监督同级党委的党风党纪,推心置腹地指出领导干部更应该带头遵守规则,同时拿出前期取得的相关证据,让他辩无可辩,最终他承认了错误,作出了检讨。
类似的情况还有。有一位常委对改革开放认识上有偏差,拒不执行地委决定,抵制地委部署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作。地委领导多次找他谈话,他仍固执己见。我接受了地区纪委交代的任务,几次约谈这位常委,最终让他改变观念,认真执行了上级决定。
我这样做,引来了不少人议论,有的说我这个人太直,有的说我不圆滑。但我认为,纪委不是领导个人的纪委,而是党的纪委,我既然坐在这个位置上,就应该担起责任,力争为党的事业、为端正党风多做点工作,努力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
纪委的职责,除了监督、执纪,更注重预防腐败教育工作。当时,我坚持党性教育开路,及时将党中央和中纪委等各级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传达好,并认真贯彻落实,同时利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正风肃纪,对党员干部实行严管,强调事前预防。
当然,除了严管,还要厚爱。我这里讲的“厚爱”,其实是指处理上要从宽,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一原则。
一次,县纪委收到举报,说一位区社教队负责人邓某某(系抽调的一名副局长)违纪,经常请假回家,逾假久不归队,三分之二的时间呆在家里,应予处分。经查,情况基本属实,但也事出有因,他妻子摔断了腿不能动,两个孩子要读书,家里无人照顾,故而请假多逾假也多。找到原因后,我找他谈话,指出他的错误,要求他做出检讨。
地委社教工作团撤回了对他的处分意见后,这位从不低头的硬汉子流着热泪说:“感谢纪委的关心爱护,我一定努力为党多做工作。”之后,我建议他们单位调换另一位同志去搞社教,让他回单位上班。这样,他就能兼顾工作和家庭,区里的社教工作也不受影响,皆大欢喜。
我认为,党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干部犯了错误走了岔道,党组织就有义务治病、救人,帮其校正人生航向,回归正确的轨道。在我任期内,很多干部被约谈或者受到轻处分后,工作反而更积极了,也有很多人得到了提拔重用,他们都非常感谢纪委及时拉了他们一把。
刘振坤的立功证书(1950年)
我是一名有66年党龄的老党员, 1949年入伍参加解放战争,从广东、广西一直打到海南岛,受过伤流过血,见证了共和国从一穷二白到现在的繁荣昌盛,深感今天伟大成就的来之不易。我马上就要满90岁了,希望我们的纪检干部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祖国的安定团结尽一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