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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纪检人讲故事】(12)用行动担起纪检人的职责

来源:资阳区纪委监委 作者:何文 陈慧 发布时间:2019-10-11

黄启国,原益阳市资阳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男,汉族,1946年生,湖南沅江人,196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进入益阳市(县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2006年退休。

窗外车来车往,风景依旧,转眼间,我已经73岁了,从纪委退休也已经有了13个年头。时隔13年,我依然清楚地记得在纪委工作的一些情景。

“一是退房,二是交钱,三是对严重违规违纪、自查自纠又不积极、态度不好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给予纪律处分。”1996年12月,资阳区启动了清房工作,我是小组成员,负责具体工作。

当时市直、赫山和资阳三个单位混居一城,住房情况十分复杂。清退开始时,有的同志对清退工作信心不足,不知是真清还是假清,因此退房不积极。有的徘徊犹豫,观上下来势,看左右动向,抱着观望思想;有的同志到了规定时间该退不退,想蒙混过关。越是艰难越要上,我鼓励同志们大胆开展工作,坚持一条原则,实行一个标准,不讲情面,不划特区,清房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启国,你们区的清房工作做得扎实,做得好!但是,还有一点小瑕疵,你们粮食局那里还有点儿问题……”在市里验收我区清房成果会上,市领导意有所指。

会后,顾不上吃午饭,我马上带人前往粮食局查看。“局长,我们来找您是想和您商量个事儿,听说你们这里车队超面积建房还没清理……”在粮食局办公室,我对正在看报纸的粮食局局长说。

“是的,只要做点儿事情你们就这里看那里看,这里查那里查,我们只能不做事!”局长抵触情绪明显,怒气冲冲地说道。原来,他自己在那里也有一套一百多平米的房子。

“这件事是市里反馈给我们的,不管你们高兴不高兴,我们都会查……”见他不愿意搭理我们,我义正言辞地说。

顾不了那么多情面,我和同志们顶着压力对粮食局车队的超面积建房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相关人员受到了纪律处分。

这次清房行动,我们对全区多处拥有、占有住房的240人依法查处,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08人,一般干部132人。

“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我在工作中一直坚持秉公执纪办铁案的原则,既不让腐败分子蒙混过关,也不让清白的干部蒙冤。

“黄启国同志,这个线索交给你,干部被举报,一定要查到底!”接到群众关于迎风桥镇党委书记周某和镇长郭某的举报后,市纪委态度明确。收到线索后,我迅速组织成立了专项调查组,深入调查。

一个多月时间,我们去镇里走访,听村民的意见,同时到派出所查阅相关资料,并联合区财政局对镇里账务逐一查看……举报信里涉及的13个问题,我们都逐一进行了核查。

最终,真相大白:举报纯属子虚乌有,周某和郭某是被人恶意诬告。

我们找到举报人,跟他把调查情况详细说明,最终他承认自己举报是一时兴起,信口胡诌,我们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不久,我们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不实举报了结澄清反馈会”,当场为周某和郭某正名,澄清当天,迎风桥镇党委书记周某、镇长郭某满怀感激地说心里暖暖的。我也由衷地高兴。谁说纪检干部铁面无情,保护干部也是我们的职责。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1966年4月入党时的情景,这些年我一直沿着誓言的方向前行,即使脚下坎坷、披荆斩棘,但却从无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