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苏,男,1941年6月生,196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调入益阳地区监察局工作,曾任益阳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正处级副局长,2001年6月退休。
我祖上三代都是贫农,12岁才入学,到后来能成为一名大学生,入党干工作,可以说没有党就没有今天的我。在入党志愿书中写过:“永远尽忠于党,尽忠于人民。”我一直铭记于心,付诸于行。
如今,我已78岁了。干工作有点力不从心,但接到组织通知让我来讲一讲纪检人的故事,我很开心,我想只要能动,就要克服一切困难来。虽然今天爬市政府大楼侧面那道坡,我休息了几次,但组织需要我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我力所能及就尽力去做。
1988年,组织安排我从益阳缝纫机厂调入新组建的益阳地区监察局,一开始对机关工作不太熟悉,但我抱着向老同志学,向内行学,向书本学的态度,逐渐熟悉了本职工作。同时,坚持一条原则,即工作始终要坚持实事求是,所有事情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1989年4月,益阳地委、行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制止党政机关干部在城镇自筹自建私房和查处营建私房中违规行为的通知》精神,将清理党政干部营建私房作为廉政建设一件大事来抓。在短期内,先后五次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我作为小组成员参与其中,当时主要负责南县的清理工作。那时候清房任务大,县里党政领导班子中一些人思想认识一时转不过弯来,我们就上门做思想工作。同时,地区监察局这边派了一支调查队督促指导清房,我们在南县一呆就是半年。当时成效还是很明显,4名县处级正职因为在建私房中违规低价购买建材,按市场价对差价进行了补款。
工作上稳扎稳打,工作作风也是扎扎实实。那时候调查组是住在南县招待所,我们都是自己排队打饭吃。吃住行严格按组织要求来。
我清楚地记得,不知道南县的同志从哪里获知,我们第二天要撤离南县,招待所长找到我说:“陈局长,听说你们明天要走了啊?”
“没有的事,还不走呢。”我跟他打起马虎眼。
“不走更好,那我们安排一餐饭慰问一下大家吧。”南县有关领导接过话头。
“不能搞,我们也不会吃。”我立马严词拒绝了他。但考虑到工作交流的需要,我还是做了一下准备。
第二天,我们自己凑钱打来酒,请县纪委配合了我们工作的同志聚餐,买了点瓜子、糖果,邀请招待所的服务员开了个小型茶会,对他们表示感谢。
同样是清房工作,但是我们也不是一刀切,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只要不是故意搞鬼,中饱私囊,就要慎重对待。
当时,有赫山清房办的同志跟我汇报说,区里有一名干部,因儿子已故,由儿媳带着孙子独住,为让儿媳把孙子拉扯大些晚点改嫁,就以自己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供儿媳居住。按照当时的政策,党员名下不能有两套房,必须清理一套。但是区里的同志考虑到确实事出有因,想请示市里如何处理。
我当时表态:“清房主要是清理利用职权职务之便多占住房的问题,他确有实际困难,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强行清退可能会引发新的问题,甚至造成家庭矛盾,建议暂时不退,说明情况后再退也不迟。”
后来,我们把情况核实后,如实跟市清房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最终那套住房没有清理。那名干部自始自终我都没有见过,后来的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但我想,该依规依纪清退的,我们没有手软;该实事求是给予变通处置的,相信也会得到干部群众的理解。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一直都秉持党性,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执行好党的纪律,做到不渎职失职,又要公道正派,不让好干部受委屈。13年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让我做到了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