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为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陈伟志现场答记者问
1月19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以及2017年关于改进干部作风的具体措施。
全市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领导干部103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2017年1月22日召开中共益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2016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从严监督执纪,强力正风反腐,全市上下纪律规矩意识逐步增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党内政治生态呈现新的气象。
强力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市委力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领导,抓好巡视整改,强化督查考核,传导责任压力。全市有103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问责。持续严抓了换届风气监督。开展换届专项廉政审查和换届风气专项巡察,派出督导组现场督导会风会纪,严肃查处了26起违反换届工作纪律案,党纪政纪处分22人。扎实推进了“两项专项整治”。全市处置问题线索2396件,立案686件,处理1277人,追缴清退资金7600万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较上年同期下降34.9%。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执纪,共谈话函询243人,诫勉谈话118人,轻处分占党纪政纪处分数的80%。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950件,处分914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组织开展新颁布的党内法规专题宣讲轮训;推出“每周一案”,开通“清风益阳”微信公众号,举办《清风战神》节目,摄制胡林翼家训家规专题片,传播廉洁正能量。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市县乡三级纪委领导班子换届,开设“清风学堂”,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6人。
1月20日起 禁酒令再升级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自觉树立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发出进一步规范全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临聘人员等)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规定。同时,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具体的规定是:(一)严禁公务活动(含工作日和非工作日)饮酒(包括白酒、红酒、黄酒、啤酒以及其他酒精类饮料,下同),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二)严禁工作日早、午餐饮酒。(三)严禁着工作制服在社会公共场所饮酒。(四)严禁酒后执行公务(含加班、值班)。(五)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劝酒、酒后滋事等有损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倡导节俭用餐、文明用餐。
对违反通知规定的,将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因饮酒贻误工作、酗酒闹事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严查处,自2017年1月20日起执行。
开展“中梗阻”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即将出台关于开展“中梗阻”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开展专项整治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积极营造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今年,市纪委、市监察局将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创新监督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以上通知规定行为的惩戒问责、公开曝光力度,严肃党风政风,确保令行禁止,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图为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曾溢武答记者问
图为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符献文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