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出示一下防控物质的入库、出库的表格和分配依据”,“你们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有些什么程序?”“你们公司采购物资和下发物资的书面单据在哪里?”2020年3月9日至20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涉及综合监督单位所承担的物资保障工作及省级下拨和市级采购用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防控物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督查组实地走访并查看了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市应急办以及防控物质定点采购公司津湘药业和锦鸿时代等单位的防控物质采购、专项资金使用、物质采购管理、出入库手续、调拨使用程序、相关台账资料、信息公开等情况。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单位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组织领导有力,较好地保障了防控物质的供应。同时督查组也对督查中发现的物资验收把关不严等四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包括:对库存物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盘底,及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科学使用意见;市卫健委与采购单位结算时,应严格审核采购物质的来源、规格、质量、数量等合规性要求,并双方协商或请物价、市场监督等部门共同确定符合市场公允的价格;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质专项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与定点采购单位进行经费结算,多退少补,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规范管理。
“下一步, 我们将把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作为工作重点,会持续跟踪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或问责。”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