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监督“三个规定”落实 确保独立公正履职

来源: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作者:谈 凯 发布时间:2020-04-10

为监督《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落实情况,4月7日至8日,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对益阳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监督检查。

驻中院纪检监察组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结合信访举报情况,对部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及当事人接待等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院在落实“三个规定”过程中存在个别案件仍存在有领导干部、内部人员过问案情、打招呼,但办案人员并未如实记录的现象,以及少数法官未按规定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等问题。

下阶段,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针对在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中院加强整改,并追究有关当事法官的责任,杜绝领导干部、法院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现象发生,严格规范法院干警与当事人、律师的交往行为,确保法院独立公正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