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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协调机制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作者:曾旋 发布时间:2020-04-30

近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市检察院党组联合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制定了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推动市检察院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明确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列席)市检察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的专题会议,及时向市检察院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部署和要求。建立日常监督情况通报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市检察院党组通报,必要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会商机制,市检察院相关部门与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共同分析、梳理半年度、全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提出对策和建议。明确市检察院党组、机关纪委及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党员处分中的职责、程序等相关内容。协助推进系统内巡察工作,细化巡察内容,明确整改责任和问题线索移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