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务用枪管理,7月20日至21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公安局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开展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督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共监督检查八个县市区公安局的48个配枪部门,重点规范民警领取、佩戴、保管、使用枪弹行为,全面查找安全隐患,全面督促落实枪支管理制度。检查人员对各配枪单位的枪支、子弹数量进行清点,并与登记簿进行核对;对枪支领取审批手续和出入库登记等各类台账的填写规范进行查阅;对报警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测试;对枪库钥匙与保险柜密码是否实行分别管理及是否定期对公务用枪进行保养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要求各部门单位明确专人限期整改到位。
在进行抽查督察的同时,检查组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严明警风警纪,确保枪弹的绝对安全。同时要求各单位对照枪支管理要求查漏补缺,全面加强公务用枪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