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的入库、出库制度是怎样的?”“是否安排了单独的储备场地和专门的管理人员?”11月27日,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工信局机关纪委、相关业务科室对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承储企业承储合同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近期,湖南省工信厅等部门对加强全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按照省级决策部署,我市从规定的承储企业名单中按程序选定了两家承储企业并签订了承储合同。督查组先后来到国药控股益阳分公司和华润益阳分公司,通过听汇报、看台账、进仓库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两家企业的采购、存储、入库、核查、储备物资进入近效期后的处理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其中对照承储合同及相关要求对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助设备、重点救治药品的品种、数量和规模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校核。同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应急物资未完全储备到位、管理流程未完全规范等问题,督查组还提出了意见建议,尤其对应急物资的调拨出库流程提出了明确要求。
“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事关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怎样重视都不为过,只能做好,不能出差错。”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提出,承储企业务必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规范每个环节和流程、加快物资储备工作进度,市工信部门务必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牵头、统筹和监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该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