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同市水利局机关纪委、市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站,组成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督查小组,对安化县、桃江县、赫山区、高新区农村供水工程上半年水费收缴等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农村饮水公共基础设施规范管理。
本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共抽查4个区县11个乡镇11个水厂的水费收缴情况,随机入户42户调查水费缴纳情况。督查发现,还存在水费收缴政策宣传不到位、水费收缴台账不规范等问题。督查组当场要求4个区县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水厂迅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下一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将继续督促各区县(市)继续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四个责任”,通过督查、督促等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缴率达到95%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