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同市河长办组成督查组,对各区县(市)河湖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督查各区县(市)河湖长履职、河湖突出问题整治、河长办工作落实等情况,重点对河湖长制工作第二季度督查中,发现并移交的沅江市、安化县、桃江县河湖“四乱”问题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暗访。暗访发现,三县(市)河长制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还存在搅拌站侵占河湖岸线、污水直排河道、相关设备没有依法依规拆除、逾期未完成整改并出现反弹等问题。
督查组当即指出问题,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由市河长办迅速向相关市直单位及各相关县级河长办进行问题交办,责成主体责任单位对反弹部分立即拆除,在规定时间前全部拆除到位,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