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妇联相关科室对全市“贫困母亲两癌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采取以自查、现场检查和延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前期,区县市妇联对已受救助的病情符合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690名农村贫困(建档立卡、低保或其他有相关部门证明的贫困情况)妇女受救助情况进行了自查。在自查基础上,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妇联组成2个检查组,在6个区县市妇联、13个乡镇街道、10个村,“四不两直”对上述单位进行了实地走访和监督检查。紧紧围绕“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干了什么事、效果怎么样、有没有问题”这条主线,重点查看了申报资料、受救助对象身份和医疗台账、救助经费使用明细、救助对象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回访记录,延伸检查入户走访了26名救助对象及已过世对象的配偶,并电话抽查了23名救助对象。对现场发现的申报手续保存不全、部分区县妇联无回访书面记录、资金发放登记不完整等问题,当场向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进行了反馈,并要求整改完善到位。
下一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将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多管齐下,以精准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民生政策资金安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全面落实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