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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第三季度督查

来源: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罗明 发布时间:2021-10-25

近期,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河长办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第三季度督查。

此次督查分成3组,深入8个区县(市),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全市县、乡、村河湖长履职、河长办工作落实、县级新一轮“一河(湖)一策”编制、乡镇“一办两员”落实、样板河湖建设、河湖突出问题整改以及“洞庭清波”专项行动落实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的督办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各区县(市)存在河长制工作部署不规范、河湖长履职不深入、河长办工作落实不到位、河湖管护中未制定河湖建设方案、上级交办问题逾期未整改到位或整改进展缓慢等问题。

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反馈了问题清单,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市河长办对各区县(市)河长办下发督查通报,要求各级河长办进一步发挥统筹、协调、督办职能,持续开展河湖水库“清四乱”行动,及时推进“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对河湖突出问题整改要紧盯关键环节,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整改效果不佳的要及时指导,强化整治成效,并对整改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