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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重申禁酒纪律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来源: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作者:徐雯 发布时间:2023-04-11

“严禁在法院系统内部公务接待中饮酒;严禁法院工作人员与所办案件的诉讼当事人、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和服务管理对象饮酒……”4月11日,市中院向各基层法院、机关各部门下发《关于重申和严明禁酒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进一步增强全市法院干警纪法意识、严明纪律规矩,坚决遏制法院工作人员违规饮酒和酒后驾驶车辆行为,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中院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重申和严明了“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下一步,驻市中院纪检组将协同院机关纪委进行跟踪督查,采取事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不定对象的方式对各基层法院、各机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凡违反上述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以‘零容忍’态度,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