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管党治党的“牛鼻子”,而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任责任是派驻纪检组8大工作职责之首。近期,市纪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益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党内法规和文件精神,对驻在单位、各综合监督单位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建议稿)》,该工作清单提炼了25条,从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党委(党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3个层面高度概括其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要点,为解决管党治党该“抓什么”、“如何抓”提供清单式的工作思路,强化了各单位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
驻在单位、各综合监督单位纷纷表示该工作清单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提纲挈领的指导作用,将对单查漏补缺,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总结梳理2017年工作,精心谋划2018年工作。驻在单位市政府办在收到该工作清单后,随即出台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作风建设“七条禁令”》,其他综合监督单位也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措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得到强化和深细严实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