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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加强基层监督

来源:市国资委监察室 作者:胡聪 发布时间:2016-11-29

为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将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心下移,将“抓细、抓小、抓预防”的监督关口前移,市国资委党委在市银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企业服务中心和银城大市场等三个委属机构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充实一线纪检监察队伍。

经过下属单位党组织推荐,委党委研究、考察谈话等程序,确定3名思想品性端正、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为兼职纪检监察员。对兼职纪检监察员实行兼职不兼薪不兼酬,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打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兼职纪检监察员主要职责包括: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和单位的决定、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受理有关违纪违规的来信、来访、控告、举报、申诉,经上级批准,调查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负责研究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工作的教育、宣传、调研和其他相关工作。

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将有效弥补市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短板。同时,通过各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一线”信息,委纪委能更好地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预防,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加强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将促进国资系统的工作更加规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孙凌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