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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坚持“四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5-13

    今年以来,益阳市赫山区纪检监察系统紧紧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坚持“四抓”,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一、抓干部,夯实组织基础。全面落实中纪委9号、10号文件精神,区纪委监察局增加2个职能室、6个行政编制,区纪委常委、室主任职级和正、副科级纪检监察员配备落实到位。严把干部进入关,考选作风正、素质好的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系统。健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网络,乡镇、街道纪(工)委明确了纪委副书记和监察室主任,建立了由人大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组成的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
    二、抓教育,提升队伍素质。制定了《赫山区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方案》,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准备专用学习记录本,每月集中进行3次业务学习,每年写10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1篇以上工作调研文章。以王瑛、沈浩同志的先进事迹为正面教材,以湖北麻城市原市委书记邓新生腐败案等作为反面教材,加强干部拒腐防变教育,筑牢执纪为民的思想基础。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参加培训、上挂下派、参与办案、业务竞赛等形式,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业务水平。
    三、抓指导,提高工作效能。制定了《赫山区纪委监察局各室分片联系工作办法》,各职能室分片联系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加强与基层的走访联系和工作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难点问题。建立了每月工作调度制度、季度工作分片交流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工作交流会,解决工作交流不畅的问题。健全了基层案件查办协作制度,形成办案合力,解决了基层查办案件力度不足的问题。实行基层案件交叉审理制度,提高基层审理人员业务水平,解决了案审质量不高的问题。
    四、抓考核,强化责任意识。制定了《赫山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细则》、《赫山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办法》,强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考评机制,检查督促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