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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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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审理室主任凌升山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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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副书记曾烈辉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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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刘文益主持会议 |
8月27日至28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在我市锦源宾馆召开。省纪委审理室主任凌升山一行亲临会场指导。会议由市纪委常委刘文益主持,市纪委副书记曾烈辉、市纪委审理室全体同志和各区县(市)纪委分管审理工作的副书记、审理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省纪委审理室主任凌升山听取了市纪委、各区县(市)纪委同志的发言后,对我市案件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市纪委领导重视审理工作和我市各级纪委创新观念、勇于实践表示赞许。他鼓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积极稳妥的推行好既有的工作方法,如审理助辩、回访教育等,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强调要正视此次案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既注重实体,又要注重程序,尽量避免出现此次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他希望我市各级纪委领导继续重视和关心从事审理工作的干部,为他们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提供良好的环境。省纪委审理室其他负责同志还现场解答了各区县(市)提出的业务问题,为我市审理工作实际操作指明了很好的途径。
会上,各区县(市)纪委审理室主任在市纪委审理室主任傅国群等同志的组织下,开展了案件质量交叉检查。市纪委审理室同志对检查结果做了点评,明确指出了各区县(市)在案件检查、审理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要求。之后,各区县(市)纪委审理部门就自身推行审理助辩制所取得的成效、开拓创新的工作等方面做了专题发言。市纪委审理室段芝英同志对全市审理工作做了阶段性总结,就提高审理业务水平提出了努力学习、勤于思考、加强协调三点意见,并强调了审理工作应注意的事项。
市纪委副书记曾烈辉最后强调,要牢牢把握案件质量关。审理部门要坚持独立审理、严格执纪与维权相统一、开拓创新的原则,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审好每一宗案件,将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目标、衡量审理工作优劣的标准和工作底线,使每宗案件经受得住党员群众的检验、实践的检验和时间的检验。要切实优化审理环境。进一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配齐配强人员;要维护审理的独立地位,注重复查复审程序的合法性;关心爱护审理干部。他要求审理干部务必勤廉自律。要加强学习,甘于奉献,廉洁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