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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大动作清查整改办公用房,超出0.1平米都是超标

来源: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4

超出0.1平米都是超标”,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此次办公用房督查的同志介绍到,市公安局自3月起,从上到下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

图为市交警支队对办公用房情况进行实地丈量

2月23日,省纪委监察委在今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察中,发现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一副大队长徐某与另两名民警合用的一间面积为21平米办公室与一间9.5平方的大队备勤室相通,存在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情况。3月14日,交警支队接到市纪委监委下发《督办函》后,立即展开调查,查明情况后,于3月18日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直属三大队教导员张某进行告诫约谈,4月9日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徐某及负有领导责任的直属三大队大队长钟某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封存并停止使用违规办公用房。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市交警支队在办公用房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对交警支队主要领导进行告诫约谈,督促驻在部门开展全覆盖的办公用房清理整顿。

图为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办公用房用红外线测距仪进行测量

市公安局党组高度重视此事,要求举一反三,明确标准,堵塞漏洞,做到令行禁止、应清尽清、应改尽改。从3月底开始,市公安局由后勤装备部牵头,联合纪检、政治部、督察等部门成立办公用房清查小组,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对本单位办公楼的使用面积、使用项目逐间进行了清理和自查,将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图为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办公用房登记造册

4月3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结合清明、五一期间加强“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抽查,发现仍然存在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超规定面积3-4㎡、一人兼任两个部门职务占用两个办公地点、一些单位因人员调配不均导致办公室资源剩余以及有的三人间办公室带厕所,总面积达28㎡等情况。对此,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下发《办公用房整改督办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变通等行为。4月16日,市公安局再次进行自查,利用红外线测距仪进行测量,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市公安局办公用房跟踪督察,对市局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办公用房管理始终达到规定要求。并形成《办公用房自查自纠专题报告》,建立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整顿成果,切实加强办公用房使用审批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