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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工商局纪检组 出台“纠‘四风’、治陋习”七条禁令

来源:市纪委驻工商局纪检组 作者:徐力飞 发布时间:2017-09-30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市纪委驻工商局纪检组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针对驻在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出台纠“四风”、治陋习七条禁令,驰而不息地正风肃纪,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七条禁令重审:严禁违规兼职取酬、从事营利活动;严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健身活动;严禁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超市购物卡、美容健身娱乐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上班迟到早退、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外出吃早餐、办私事、闭门办公、上网玩游戏、炒股票、看电视、网络购物、做与工作不相干的事;严禁公务活动饮酒(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工作日早中餐饮酒、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酒后执行公务、酗酒、赌酒、斗酒、劝酒、酒后滋事等有损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

市纪委驻工商局纪检组已开展明查暗访,确保禁令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