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如果您发现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或不文明的行为,您都可以直接拨打上面的电话举报。”这是市中院执行局法官正在向前来办理执行文书签收手续的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的情景。
对新收案件必须坚持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实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和廉政回访制度,在向案件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人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时,一并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
廉政监督卡共列举了审判执行活动中不能出现的11种违纪违规行为,供当事人填写监督意见时进行参考,同时说明了监督意见的受理、反馈方式。对当事人反映的法官违法违纪的问题,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廉政监督卡制度实施以来,受到当事人广泛好评。前来打官司的当事人纷纷表示:“在法院打官司,我们有权监督法官,这样官司打起来,我们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