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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

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作者:曾旋 发布时间:2018-12-19

检察司法体制改革赋予了员额检察官不同于以往司法权力,为客观、公正、全面的反映员额检察官的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确保员额检察官在司法办案活动中能严守办案纪律,近期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市检察院27名员额检察官建立了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双档案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本人履职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如实填报“操办喜庆事宜报告表”等基本内容;签订《员额检察官廉洁从检承诺书》;是否有办案不规范记录;是否有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内容;因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追究或组织处理情况。

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将直接与年度考核、评优评选、表彰奖励以及惩罚处理相挂钩,也可在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监督检查中提供事实依据和参考意见。

为确保廉政档案内容的真实完整,该档案所建材料要求员额检察官本人如实填报、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如经核实,发现有瞒报、漏报、不如实填报等情况,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构成违纪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规定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对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实行动态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同时,将探索建立积极有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确保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发挥真正有效的作用,用好廉政档案这张“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