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门店未按照要求填写隐患整改告知单、未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发现不到位、台账资料不全等问题,请迅速整改落实。”8月24日,大通湖区金盆镇纪委联合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形成联合督查组,向有成村党总支书记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连日来,该镇组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派出所、市场监督所等有关部门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以店为宅”“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及其他“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
镇纪委靠前监督,联合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镇280余个“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紧盯镇、村干部是否上门走访宣传、是否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场所疏散逃生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场所内是否配备必要报警及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等重点问题。截至目前,镇纪委已开展专项督查2次,发布督查通报1期,发现隐患整改告知单填写不规范、灭火器等逃生设施配备不足等问题7个,均已现场交办,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下阶段,镇纪委将继续推进监督检查,督促各类责任主体履行职责,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相关责任人行动迟缓、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书记于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