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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五项举措强化乡镇办案工作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0-20

    一是实行常委分片包干责任制。年初重新修订下发《南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分工及对口联系安排》,确定每位常委包1至2个乡镇,主要是包办案工作的指导、督促,强化分片协作。对于办案出现空白的乡镇,要求包片的常委必须实行驻点指导,亲自协助办案,挖不出案源不准“打道回府”。对于乡镇所办案件,在继续坚持乡案县审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其纪委书记在开展立案调查前须先向包片常委汇报、请教,强化办案指导,以免“走回返路”,“炒现饭”、“炒夹生饭”的现象发生。每个季度末召开一次纪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各个常委包片办案情况汇报。通过强化包干责任制,使办案工作真正做到了千斤重担人人挑,个个肩上有指标。
    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该县继续将办案工作列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其分值占总分的比例由去年的40%提高到45%。要求三乡合一的乡镇办案4件以上,合二为一的乡镇办案3件以上,未被撤并的乡镇办案2件以上,并提出了全面消灭办案空白乡镇的目标,规定未办一案的纪委书记予以组织调整。由于强化了办案压力,增强了纪委书记办案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坚持每年举办两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分批组织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检干事进行集中培训,授课的是本委长期从事案件检查、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课程主要讲授办案技巧、调查卷、审理卷制作等基础知识,因案施教,注重实践性、可操作性。另外,我们强化了跟班学习,抽调部分乡镇纪检干事参与县纪委办案工作,以案代培,手把手地教,较好地提高了乡镇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是实行案件交办、督办。对于一些由县纪委掌握但涉及到乡镇的举报线索,多交由乡镇纪委办理或以县、乡纪委联合的形式办理,并加强跟踪督办,帮助乡镇排除办案阻力,提高办案水平。今年来,共向乡镇纪委交办案件线索4起。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主要采取发办案情况季度通报和召开办案工作汇报会、现场督办的形式强化督促检查。全年已发办案情况通报1期,召开办案工作汇报会1次。对于进度落后的乡镇,由负责办案的纪委副书记带领包片常委进行重点督查,确保办案进度。同时通过积极争取,全面落实了乡镇纪检干部60元/月的办案津贴,并督促各乡镇将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免却了后顾之忧,能够安心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