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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延伸触角精准发力 强化监督提升实效

来源:市残联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11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扶残助残政策,实施了一批惠残项目。据统计,我市2014年国家和省级下达的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市县自筹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达到8000万元、2015年超过1亿元。这些项目资金要管理使用好,关键在县级。多年来残联系统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市)残联监管主要在区县(市),市残联只负责业务指导。今年市残联在加强对市本级监督的同时,将纪检工作触角延伸到区县(市)残联,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有效提升了监督实效,确保了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惠及广大残疾人。

一、延伸工作触角,实现监督精准化。在加强对市残联机关和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监督的基础上,将区县(市)残联“一把手”和残疾人项目合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纳入监督范围,党组年初与他们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相关活动吸纳参加。为使监督工作更精准、更到位,把监督聚焦到重点对象、重要事项、重要环节和重要节点上,明确重点对象为市残联班子成员和科长、县级残联“一把手”、市级项目合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共24人,重要事项为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三公”经费开支,重要环节为制度机制建设、项目决策和项目实施,重要节点为传统节假日,确保监督精确定位、精准发力。

二、强化风纪教育,激发廉政内动力。注重创新形式,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结合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精神,专题组织学习新《准则》和新《条例》;组织机关干职工和区县(市)残联班子成员观看了《暴风雨中的忏悔》、《高速路上的腐败陷阱》等警示教育片,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赴韶山、花明楼瞻仰伟人故居,参观伟人纪念馆,开展红色教育、廉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科以上干部参加了全市廉政知识网上测试;在全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征求意见活动,谈心谈话72人次,签定廉政承诺书16份,收集意见建议41条,实现了全市残联系统谈心谈话、征求意见零距离、全覆盖,做到了教育常抓、警钟常鸣、心灵常净,全系统干职工的廉政自觉性不断增强。

三、织牢制度笼子,推进管理规范化。根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的要求和残疾人项目资金逐年增加的实际,修改完善了《益阳市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及项目实施管理规定》和机关作风、物品采购、财务报账、资产管理等5项制度,建立健全了残疾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和残疾人工作示范社区(村)、康复示范站、托养服务机构考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

四、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督实效性。一是加强事前监督。对“三重一大”问题,纪检组长利用参与决策的机会,提出相关建议,加强决策环节监督。比如,在理事会研究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时,纪检组提出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采购物品物美价廉、过程公开透明。今年市残联采购的辅具均得到受惠对象好评。严格坚持纪检组前置审核制度,对每个项目安排、每笔资金拨付,纪检组都按照要求审核把关。今年对政府购买智障儿童康复服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关大院维修、辅助器具采购等20多个项目的资金拨付进行了严格审核。二是强化过程监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纪检组派员参与监督,确保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公廉高效。安排2名纪检人员全程参与联审会签,加强对各项经费特别是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三公”经费开支的监督,保证了机关各项经费使用规范合理。切实加强对干部作风的督查巡查,坚持指纹考勤,对出勤和履职情况定期通报,对在巡查中发现的3起不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认真履职等现象,果断纠正,并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促进了机关作风的好转。三是开展专项督查。12月初,“一把手”带领纪检组和财务负责同志深入7个区县(市),对今年中央和省市下达的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创业扶持、大学生资助、“两项补贴”、无障碍改造、机动车燃油补贴、专职委员补助等10多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发现部分区县(市)存在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财务报账凭证不齐全等问题,当即指出并责令年底前整改到位,保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合理合规、不打折扣,实现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