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一些基本常识
1、什么是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行风不正之风,主要指一些国家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业特权和工作之便,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利益,以及其它违反职业道德而又带有普遍性的不良风气。本质上,它是一种带有部门性、行业性特征的消极腐败现象。
2、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体: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3、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特征
一是广泛性。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是当前最普遍的一种腐败现象,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行为主体涉及面广、人数多,带有群体性。受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之害的人面更广,人数更多。
二是隐蔽性。搞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都具有一个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行为主体一方手中都掌握某种权力,行为客体一方都因要接受主体的监督、管理或服务而离不开他,更不敢惹他。
三是私欲性。凡是搞不正之风的人,都有明确的目的性,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某种私欲。四是扩张性。由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行为主体不需任何投资,仅凭手中的权力和工作上的便利条件就可以获取“好处”和“实惠”,这就使它具有了较强的可攀比性和扩散效应。五是顽固性。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成因复杂,利益相互交叉,手段隐蔽,表现五花八门,这就决定了它的复杂性、顽固性。
4、行业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才办事,甚至乱办事。
(2)利用管辖权力进行垄断性经营或勒索性的有偿服务。
(3)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4)弄虚作假,坑害国家和群众。
(5)利用职权敲诈勒索。
(6)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低劣。
5、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成因
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成因,是历史、社会、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的思想原因是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部门和行业保护主义,小团体主义,特权思想和垄断思想。它的经济原因是经济落后,地方财政收入低,机构臃肿,生产力水平较低,某些方面供需矛盾突出。它的组织原因是行业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放松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疏于管理。它的深层原因是各项改革不够深,有关制度法规不健全,体制转型不到位、不配套,如政企不分、行业垄断、社会分配不公等。
6、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危害
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危害性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是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是腐蚀并毁坏了党员干部。它是一种消极腐败现象,在这种风气的影响下,那些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唯利是图等丑恶现象,都会滋生和蔓延,致使党员干部逐步蜕化腐烂。三是加重了企业和经济组织的负担,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经济利益,恶化了投资环境,扰乱了经济秩序,影响和干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7、纠风工作的意义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是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需要;是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二、纠风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级政府主抓,条块紧密结合,部门、地方各负其责,纠风办积极参与组织协调和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实践证明,坚持和实行这一领导体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充分发挥各专项治理责任部门的积极性,从而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是搞好纠风工作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纠风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工作方针
1、纠风工作的基本原则
纠风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
2、基本要求
当前纠风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把教育和管理结合起来,实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教育是基础,管理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同时要深化改革,从源头改变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要认真总结经验,重视研究新的历史时期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深入开展纠风工作更为有效的新途径新办法。
3、纠风工作的工作方针
纠风工作要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持久,不断抓出阶段性成果”和纠建并举的方针。纠,就是通过开展刹风整纪和专项治理工作,从取缔、禁止、惩处等方面着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肃清行业不正之风。建,就是从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建设和制度法规建设等方面着力,树立行业良好新风。
四、纠风办的职责
各级政府纠风办的职责是:
1、提出纠风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方案;
2、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及时推广;
3、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所属地区和部门的纠风工作,及时了解、汇总、分析纠风工作情况,向领导和上级作出报告。
五、纠风工作的程序
1、制定年度纠风工作计划。包括纠风工作目标要求,完成时限,采取的措施等。
2、召开有关会议,部署和讲评纠风工作。
3、检查督促抓落实。
4、总结推广经验。
5、分析总结工作。
6、加强联系及时通报纠风工作情况。主要是开展纠风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专项总结,阶段性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思想教育、整章建制、边整边改的情况及有指导意义的做法、经验和典型;专题调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政策性的规定,查处严重不正之风案件情况;其他有关的工作信息。
六、纠风工作的责任制
由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主要发生在各系统、各部门和各行业等以条条为主的纵向管理机构中,这就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纠风工作责任制,正是为了保证一级抓一级工作的落实。实践表明,凡是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得好、落实得好的地方和单位,纠风工作的各项任务也就完成得好,成效就比较显著;反之,敷衍塞责,马虎应付,纠风工作就必然走过场。
七、纠风工作需掌握的政策界限
纠风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要注意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是每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后,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节,明确政策界限。二是严格掌握和执行政策。凡是政策界限明确的,就坚决执行;凡是政策界限不明确的,就及时向上级请示,或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予以明确,使各种新出现的问题顺利得到解决。同时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对主动如实交待问题和有检举他人问题等立功表现的,在处理时应从轻。
2、对部门和单位在自我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在处理时要从轻认定领导责任。
3、自我清理走过场,主管部门不能积极配合,重点检查中查出问题的,要加重领导责任。
4、一般违反政策但没有以权谋私行为,没有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理时要适当从轻。
5、严重违反政策、法律和法规,以权谋私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采取措施尽可能挽回损失。同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处理责任者。
6、对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发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存在严重问题,发现工作人员需要清退或调整岗位的,要提出整顿和调整的建议送达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负责的处理和答复。
8、处理问题、查处案件,要着眼于教育大多数,着眼于改进工作。对极少数严重违法违纪者,特别是顶风违法违纪者决不姑息迁就,不留隐患。
9、凡是过去有明文规定的,要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如认为原有政策已不适应,需要重新制订或修订有关政策的,有关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向制定政策的机关提出具体意见报批。有关领导机关应及时研究答复。
10、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过去又无政策规定的,有关部门提出政策性规定的意见,报送有关领导机关审批,有关领导机关应及时研究答复。
八、纠风工作基本工作思路
1、纠风工作要始终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改革、稳定大局。
2、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把群众当作主要依靠力量,并且把群众是否满意当作衡量纠风工作效果的标准。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依靠党委和政府,依靠政府各个部门,形成政府主抓,纠风办组织协调的体制。
4、坚持常抓不懈,把任务的长期性与工作的阶段性结合起来,在战略上总体部署,在战术上分阶段实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积小胜为大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5、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既有重点开展专项治理,从严刹风整纪,又要重视行风建设,不断铲除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
6、要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7、坚持抓反复,反复抓。
8、把坚持明查暗访,抓典型,抓曝光,抓重点作为纠风的重要工作。
九、对抓好纠风工作的一些看法
(一)进一步提高对纠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从事纠风工作的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纠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1、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认识和解决纠风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纠风工作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切实利益问题为重点,它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做好纠风工作,能有效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比如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就是解决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问题。现在,群众对党内的贪污受贿问题固然憎恨,但乱收费、乱罚款等不正之风对群众的损害,比贪污受贿问题对群众的损害更加直接,老百姓更加憎恨、意见更大。当前,各行各业都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不正之风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总有一天会爆发,只不过是时间迟早问题。最近市有关领导的批示件中,大部分是涉及纠风和执法监察问题;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中几乎全部涉及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我们要站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纠风工作,认真解决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习贯彻“三个代表”要体现在具体行动上,体现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
2、纠风工作是反腐败三项任务之一。从事纠风工作的同志要充分认识纠风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所处的位置,进一步明确自己肩上的重责,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3、中央和省领导对纠风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的讲话中用较大篇幅强调了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吴官正书记今年以来无论在参会讲话或外出调研中都强调要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直接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张德江书记在多次会议上都对纠风工作提出了要求;王华元书记经常过问纠风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并多次作出批示。我们要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实际行动抓好纠风工作。
(二)进一步增强纠风工作的主动性
1、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局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党委、政府特别是政府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决不能认为纠风只是纪委、监察局的事,或者只是纠风办的事,或者只是某个人的事。不仅纪委、监察局要把纠风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而且各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也要重视纠风工作,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纠风办代表政府履行职责,是与纪委、监察局职能科室,既便于以政府的名义进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又有利于以纪检监察机关的名义执纪办案。纠风办的牌子是“响”的,是有权威的。当然,纠风办的权威不是靠讲出来的,而是靠扎扎实实干出来的。如果纠风办一年到头办不了一个案子,处理不了一件不正之风的事情,纠正不了一种风气,哪来权威?
2、各级纠风办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一是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纠风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工作的计划和方案,反映纠风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二是要注意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本地区纠风工作重点,把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善于组织协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四是要敢于查办案件。发现案件或问题要及时汇报,对简单的案件可单独办,对复杂的案件可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办,或转由纪委办案科室查办。五是反应要快。纠风案件具有突发性、群体性,危害大、影响大。我们在查办纠风案件中快速反应,迅速调查取证,及时作出处理,给领导和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三)抓住纠风工作的重点
省纠风办在每年的工作部署中,已明确了纠风工作的重点。我们要结合实际,抓住重点,务求实效。
1、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决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2、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重申和明确有关纪律,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自定项目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学校,对收费责任人学校校长一律先免职(给麻布岗二中、登云镇石福小学、丰稔名光小学、石坑中学)给予纪律处分;对向农村学校搭车收费问题,要追究镇长、村委会主任的纪律责任。
3、纠正医药购销中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重点抓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医德医风建设。
4、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点是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和按照国务院制定的所有公路无“三乱”的目标做好相关工作。(龙川交警牛屎坳中队公路“三乱”乱收费问题、鹤市交管站公路“三乱”问题)
5、治理以权摊派征订报刊工作,重点抓两项:一是制止党政机关及群众团体摊派报刊征订问题。二是认真落实村级订阅报刊限额制,村年纯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一年订报不得突破1500元;年收入3万元以下的,不得突破1000元。
6、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重点查处“吃拿卡要”问题。
7、坚决纠正征地拆迁及补偿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每年对一两个部门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就是对国家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及基层站所不按规定办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良工作作风的行为。动员组织各阶层人员对其进行评议,从而达到制度完善,用制度规定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希望各镇纪委正确履行职责,按政风行风评议方案要求做好工作。
十、对纠风队伍的要求
1、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
3、要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要有过硬的作风;
5、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