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把握关键狠抓落实不断提高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水平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8-14


                                              把握关键狠抓落实
                                      不断提高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水平
                                               长沙市纠风办
                                                2009年7月
 
    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已经逐渐成为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促进纠风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强力手段。近几年来,我市各级纠风部门针对部门和行业中一个时期内出现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清理整治的办法,从根本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我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简要情况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纠风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和纠风工作机构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切实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推动长沙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
纠风专项治理既是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最基本的工作方式,在整个纠风工作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我市充分运用专项治理这个手段,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方面,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和省纠风办的部署,搞好“规定动作”的专项治理。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我市率先在全省实行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一费制”全免入学,部分城区率先实行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零收费”政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方面,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为牵引,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整顿和规范医药医疗市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等工作为重点,初步建立了“教育、制度、监督”的治理机制。纠正损害农民利益问题方面,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加大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保障了国家各项惠农补贴款项的落实到位。顺利完成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率先开展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清理,并取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中确定重点,搞好“自选动作”的专项治理。近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前后查处违法用地82宗,其中“以租代征”违法用地69宗,未批先用违法用地13宗。通过整治,我市农村违法用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去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 “电子警察”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坚决中止了交警部门与投资企业的合作,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电子警察”的运作,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参与“电子警察”执法的问题,交警部门还纠正了不规范测速点4个,调整和增加各类交通标识牌2295套,增加道路标线13200米,新增信号灯117个,完善235所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设施。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今年我市专门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34个市直单位为成员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力争在3—5年内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等等。

    二、我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创新工作思路,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工作力度, 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方针。我市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中也始终坚持这一重要方针,走“纠正、建设、监督、改革”相结合的路子,进行综合治理。如我市在清理整顿行业协会的工作中,纳入清理范围的288家协会,有264家协会实现人员、经费、职能、名称和办公场所完全脱钩,297名公职人员辞去在协会的兼职。在清理的同时,我市不断巩固成果,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发展的长效机制。在最近一段时间,陆续出台了《长沙市行业协会监督管理办法》和《长沙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了行业协会登记管理、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和职业建设等方面的培育扶持政策。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完善了委托授权机制、征询机制、监督指导机制、评估奖惩和退出机制,为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处理好治理与监督的关系。监督是确保治理取得实效的前提和保障。治理如果没有监督,就可能会走样。因此,我市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开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措施,把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紧密结合,加强对政府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促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各行各业作风的逐渐好转,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成果。三是处理好查处与建制的关系。我市各级各部门在查办纠风案件的过程中,重调查、重分析,把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性问题,作为建章立制的重点,督促各单位或行业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找出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面“,从而达到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目的。我市2007年查处医疗卫生系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后,宁乡县率先在县中医院探索建立药品集中采购、直接统一配送制度,将医院全部用药以集中采购的形式公开招标,由一家公司统一配送,从药厂到公司,再到医院,中间减少了省、市、县乃至个体药品代理商等环节,从而大大降低了药品的采购成本,有效遏制了医药采购中间环节不正之风的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三种能力”
一是提高服务的能力。我市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群众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原则,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努力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水平和能力。近几年来,虽然教育乱收费、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每年都是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但由于受体制、机制等因素的影响,人民群众“上学难,上学贵”、“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但是,我市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教育、制度、监督的有机统一,创新工作方法,铲除源头上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把专项治理成果化作服务于人民群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使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提高履职的能力。我市始终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放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去落实。去年,市委、市政府提出长沙要率先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后,市纠风办充分履行职责,主动参与、积极谋划,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我市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的执法力度,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在市公安局成立食品安全执法大队、市工商局成立食品安全处。今年以来,我市有关职能部门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食用油、酒类、肉类、校园、建筑工地食堂、食品添加剂、熟食加工等先后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食品安全刑事案件7起,治安案件2起,刑事拘留10人,治安拘留2人。暂扣、封存潲水油约29吨,收缴三无白酒13.5吨和一大批假冒国际名牌洋酒,查处取缔黑作坊、黑窝点上百家。三是提高协调的能力。我市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市纠风办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积极指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督、落实整改,充分调动整合全市各职能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力量,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努力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积极督促部门和行业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职责,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注重发挥物价、审计、工商、药监等专项治理责任部门、配合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其各负其责,各尽其职,认真完成本部门承担的专项治理任务。

    (三)狠抓工作落实,完善“三大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近年来,市纠风办不断完善对各专项治理单位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研究部署工作,加大协调配合,对那些行业不正之风治理不力,问题长期不能解决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明显不负责任和严重失职者进行责任追究,保证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效果。在具体考核中,我们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及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使考核更科学、更具体、更有权威。二是进一步完善评议机制。近几年以来,我市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步入规划化、日常化轨道,更多地采取了群众与政府面对面的形式。如芙蓉区开展的“万名市民”评政府活动、岳麓区开展的“双百”(百家企业、百名评议员)评政府活动、天心区开展的“百企”评政府活动等。而市本级我们每年都会确定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都密切相关的部门或行业作为被评单位,其中主要就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通过评议,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的作用,找到了症结,发现了问题,促进了工作的改进。如去年在行风评议中,群众对“电子警察”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反映强烈,我市根据评议的情况对这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与省纠风办的部署不谋而合。三是进一步完善信访机制。我市制定并下发《纠风工作群众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市、县两级联动和与市直部门的横向联系,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市纠风办、各区、县(市)纠风部门和各责任单位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同时依托举报、投诉电话建立起查办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通过各种渠道掌握的案件线索,快速调查、处理和反馈。有关部门则针对查处案件中时发现的不正之风问题,坚持以查促纠,以查促建,严肃治标,强化治本,积极扩大和延伸办案成果。

    三、我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前提条件
专项治理工作能否取得成效,领导重视是前提。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始终把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贯彻落实,统一检查考核。一是机构健全。无论是常规的专项治理工作,还是当年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专项治理工作,市纠风办都会采取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主要领导汇报,并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传达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每年召开一次全市纠风工作大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或局际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二是责任落实。我市印发了《关于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试行)》,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都进行了具体的明确。与此同时,每年在制定工作意见时,把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文件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等。三是保障有力。近年来,我市对专项治理工作在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要求各专项治理工作要有固定的人员、固定的场地、固定的经费,各区、县(市)纠风部门主动汇报,争取支持,解决困难,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查办案件是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手段
近几年来,我市纠风部门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位置,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坚持原则、查办典型。查办纠风案件与查处贪污贿赂案件有明显区别。查办纠风案件最大的阻力是来自于说情风,有的单位认为“小事一桩、不必小题大做”、有的则拿出“保护干部”这块挡箭牌,因此,少数领导干部认识上的偏差成了纠风案件查办难的主要因素。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大查办纠风案件的力度,我市各级纠风部门和专项治理牵头单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定立场,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肃查处了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比如,近几年来,我市依法打击和取缔了一批存在“医托”行为的医疗机构和诊所。严肃查处“以租代征” 、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以及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追究了一批违纪违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快查快办、严格追责。查办纠风案件关键要调查快、取证快、处理快,注重对案情的保密,在较短时间内查处到位,有效减少说情者的干扰,扩大办案效果。我市每年在春季和秋季招生中,会同教育、物价等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立案查处,一旦查证属实,迅速对相关学校和责任人从严处罚,决不姑息,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如去年我市先后查处了长沙县果园中学、外国语学校等乱收费案件,免去了果园中学校长的职务;今年我市又查处了田家炳中学违规招生和收费的问题,学校主要负责人被立案调查,追究责任。三是适度公开、扩大影响。一旦查办纠风案件,我市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或在新闻媒体曝光,或在单位内部公开,或在全市范围内通报,以营造强大的社会和舆论声势,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如去年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检查组发现部分县(市)存在良种补贴不到位以及能繁母猪补贴漏报等问题,市纠风办和市农办不包庇、不护短,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产生良好的效果,并督促各县(市)针对存在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监督是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因此,我市各级纠风部门和有关牵头单位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抓牵头、牵头抓。每项专项治理工作都有牵头单位,牢牢地抓住了牵头单位,治理工作就有了方向、有了基础。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特别注重加强与牵头单位的协调配合,督促他们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并明确要求牵头单位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年度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安排和部署。与此同时,市纠风办与各牵头单位充分发挥专项治理工作主力军作用,在工作部署中抓到位,在督促检查中抓落实,在年度考核中抓成效。如我市在开展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工作中,市纠风办与牵头的民政局、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既保证了本单位的清理任务,又督促其他单位按质按量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二是抓重点、重点抓。当前,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繁重,千头万绪。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只有抓住重点,狠抓落实,实现重点突破,才能带动全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纠风办始终把重点放在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狠抓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纠正损害农民利益、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同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善于抓住事物的关键点,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去年我市在整顿规范“电子警察”的工作中,顺利实现投资主体的变更是成败的关键,我市为此制定了详细的方案和步骤,计划在三个月内完成变更工作,把各个阶段的时间表向新闻媒体公布后,有关单位既有压力,又是动力,从而大大地加快了工作进度,在规定的三个月时间内完成了与原投资主体谈判解约、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进行政府采购招标、重新确定服务企业等一系列复杂的工作程序。三是抓规范、规范抓。专项治理工作一般是国务院纠风办统一部署的,有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有任务,但真正落到基层光这些还不够,关键是“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因此,每年各个专项工作意见下来后,我市都会召开有关单位的交办会,对当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实际工作我们一般采取一、一、二、二,即一个方案、一回调研、两次暗访、两轮检查的模式,做到年前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到位。同时,我们在抓具体工作时,通过制定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和程序。如我市开展纠正损害农民利益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分别制定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重申有关中小学招生、补课和收费等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使两项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也更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