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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工作要坚持做到“六抓”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8-24

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对纠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对纠风工作赋予了新任务,人民群众对纠风工作寄予了新期待。这就要求我们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把纠风作为预防腐败基础性工作,坚持做到“六抓”,以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抓经常。纠风是指纠正党政领导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掌握一定职权、资源的部门和单位所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政府的公信力、事关部门和行业形象。纠风是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是引领社会风气的“晴雨表”,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真正得到实现和维护的“试金石”。因此,必须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时冷时热、时紧时松。要防止和克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心态和做法,要通过科学的规划、正确的措施、稳定的步骤推动纠风工作经常、持久、深入地开展。

 

二、抓重点。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是今后一个时期纠风工作的重要任务和奋斗目标。目前的工作重点就是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入手,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一要加强“两项督查”,督促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惠民政策,维护政令畅通,严防惠民财政资金“跑、冒、滴、漏”;二要深化“三项治理”,着力解决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要强化“四项资金监管”,有效维护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奖金、救灾资金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资金安全,坚决纠正资金拨付、分配、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四要推进“两项建设”,促使政风和行风建设有新的明显改进。

 

三、抓规范。制度建设具有稳定性、前瞻性与长期性的优点,因而,必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纠风的长效机制,促进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一方面,要把完善制度建设和创新摆在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预防不正之风的新举措,注重制度的针对性、创新性、整体性,切实提高依靠制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强化对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纠风专项治理实现从事后查处为主向推进改革、源头治理转变。二是政风行风建设实现从开展创建活动为主向纠建并举、制度创新转变。三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现从扩大规模为主向规范运行、注重实效转变。

 

四、抓落实。责任落实不到位,是政风行风问题长期存在甚至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政府作为纠风工作的主体,必须切实加大对纠风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纠风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纠风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各项任务,科学合理分工,健全责任体系,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努力形成纠风工作整体合力和优势;建立健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范围、程序、方式,责任追究直接到岗到人。同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五、抓协调。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积极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划分,界定责任主体。一方面,纠风办作为政府纠风工作的专门机构,要转变职能,由代替部门行业抓纠风转变为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着重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对重点工作要抓住不放,跟踪督办;对苗头性问题要认真研究,寻求对策;对难点问题要协调多部门联动,合力攻坚,形成工作上相互配合、制度上相互衔接、措施上相互配套的良好局面。另一方面,部门和行业要发挥职能作用。党委、政府要对纠风工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把纠风工作有效纳入部门、行业及其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之中,充分发挥自身纠风及预防腐败的职能和表率作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行风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部门和行业自身纠风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形成良性互动、整体抓纠风的工作格局。

  

六、抓查处。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和案件,是狠抓工作落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是对不正之风更有效、更直接的预防。没有严格的纪律和对不正之风问题的坚决处理,就不足以教育警示他人,纠风工作就没有力度,不正之风就难以得到有效遏制。要在完善检查工作流程、督促整改、跟踪问责上下功夫,要建立督促整改的反馈机制和后查机制,特别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紧盯不放,一查到底。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的原则,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人和事, 要快速反应、快速出击、快速处理,以维护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