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出台了《东海县行政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对行政区域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情节轻微,构不成行政处分的,按照规定给予警告性劝诫,以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自2008年以来,已对2个单位、4名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了行政效能告诫,起到了很好的提醒作用。
二、创新行政监察手段,异地聘请特邀监察员。今以来,东海县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聘请了11名特邀监察员,切实加大监督监察力度。每年组织召开两次特邀监察员工作会议,听取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每季度组织特邀监察员对全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明查暗访,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织特邀监察员参与有关案件的调查处理。今年以来, 11名特邀监察员共进行明查暗访12次,对32个部门、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服务态度、行政效率等方面的56余个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督促有关单位搞好整改提高;提出监督监察方面的意见及工作建议130余条,对全县的行政监察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通过电视栏目以及主持人与嘉宾的对话,阐述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将群众关心的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热点问题公开搬上屏幕,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公开曝光,监督其整改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今年以来共制作电视节目3期,特别节目2期,督促部门、单位整改问题15个,对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
四、加强民主评议工作,注重评议结果运用。我县精心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由全市的骨干企业对县直机关部门进行评议。对评议较好的部门在全县会议上进行隆重通报表彰,授予“服务效能建设十佳执法单位” 称号;对评议较差的部门,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与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限期整改。
五、大力推进软环境建设,严惩破坏发展环境行为。针对个别部门存在的吃拿卡要报销等行为,我县充分发挥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职能作用,坚持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纠,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快反馈。今年以来,投诉中心共受理涉及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的投诉170 起,组织明察暗访21次,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效率低下等案件18起,对3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