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真心听。在审理谈话或案件审理助辩程序中,不以调查组意见先入为主,更不以调查报告的“一言之词”对问题作出定性,而是坚持认真听取调查组意见的同时更要倾听审理谈话对象及其委托助辩人的申辩意见。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想想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在想什么,他们最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尽可能的把问题搞清楚,真正做到以理服人、以纪服人。
二是用心看。案件审理干部在审阅调查组移送的案件时,不管是审阅简单案件的单一错误事实调查卷,还是审阅复杂案件的成千上万页调查卷,心理始终带着疑错从无的原则和案件质量“二十四字”方针标准来审理案件。
三是贴心办。对需要补证的,不管是对违纪对象有利的还是无利的,坚持实事求是,重要证据要求调查组补证,一般证据案件审理干部自己补证,还事实的本来面目。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送达回执的,案件审理室干部严格按要求耐心批评教育违纪人员,同时严格督促有关单位执纪到位;对到期符合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政纪处分条件的党员干部及时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