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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全力打造农村公路“阳光工程”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0-21

 
   

    一是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对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过程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监察、审计、发改、财政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合同制和质量终身制。
    二是加强道路质量管理。推行“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每个项目都派驻了现场监理;实行质量特派制度,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工地,督促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强化建设资金监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工程计量实行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复核“三堂会审”制度。工程竣工后,须有完善的计量支付证明材料和施工、监理、业主项目负责人及业主单位行政领导的签字,方能拨付资金。
    四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单位“一把手”为农村公路建设第一责任人,分包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并将廉政建设内容列入个人年度考核目标,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到位、管理出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和纪律予以处罚。
    近年来,该县共建设农村公路103条,总里程134公里,完成工程投资3570万元,没有出现一起“暗箱操作”,工程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