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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以“问责”为抓手转变干部作风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1-02

  

      今年来,安化县坚持以“问责”为手段,突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共问责处理91人,其中科级干部12人,免职3人,通报批评56人,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8人,取得了积极效果。
    一是突出目标责任落实问责。对工作人员在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严格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对年度考核较差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突出损害利益问责。加强干部作风监督和机关行业作风明察暗访,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和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问责范围,加大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的问责,着力治拖、严肃查推,以严厉的问责制督促各级各部门以及党员干部依法、高效、廉洁行政。   
    三是突出事故事件问责。对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失职渎职问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当,或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敷衍塞责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