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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对领导干部实行“谈话提醒”制度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1-03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其小毛病酿成大错误,资阳区对科级领导干部实行“谈话提醒”制度。今年以来,区纪委和组织部共组织谈话112人次,帮助领导干部解决各类问题55个,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任前谈话制度,注重预防提醒。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谈话小组,对新提拔或调整的领导干部,在公示期满一周内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做到早提醒、早预防。谈话内容重点涉及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遵纪守法、带头勤政廉政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方面。谈话由专人进行记录,谈话对象要填写《任前廉政谈话登记卡》,作出书面廉政承诺,并将谈话内容和登记卡整理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二是建立定期交心谈话制度,注重及时提醒。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人定期与各乡镇、区直机关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交心谈话,听取各单位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帮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三是建立诫勉谈话制度,注重重点提醒。通过平时监督检查和考察考核,一旦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勤政廉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但又不宜立案调查的,由区纪委对其予以诫勉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听取本人的反思或表态,并要求谈话对象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
    四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制度,注重反馈提醒。按照“先审后任、先审后离”的原则,全面推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区纪委根据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结果,提请区委研究后,由纪委和组织部门派出两名以上干部组成谈话小组找被审计对象进行谈话,将审计结果反馈给领导干部本人,通报其在完成经济指标、遵守财经纪律和个人廉洁从政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