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领导责任制。纪委书记带头阅批信访件,带头接待信访群众和带头协调处理信访问题;分管领导安排、组织和协调解决信访问题;各乡镇场街道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群众信访代理制。以乡镇群众信访接待调处中心为依托,在各村聘请信访代理员,主动代理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等信访事项,及时上报不要求代理或诉求不合理、不合法并坚持要上访的群众信访情况。
三是实施信访听证制。针对大规模集体上访和个别群众就已处理的信访问题缠访、闹访的具体情况,通过听取听证参加人陈述、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四是坚持信访台帐管理制。将涉及信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信访事由、信访途径、督办领导和信访处理结果等内容登记在册,并随着对信访案件的处理实现动态管理,随时销账入账。加大督办、指导和办理结果审核力度,提高信访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