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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从四个方面扩大基层党内民主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1-05

 

    近年来,资阳区坚持把扩大基层党内民主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重要切入点,不断强化理论创新,积极进行实践探索,有效发挥了党员的主体作用。
    一、提升党员素质,保障主体民主。坚持把提升党员民主素质,增强民主意识作为扩大基层党内民主的基础工作,狠抓落实。抓党的民主理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改进“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观能动作用,畅通党员表达意愿、反映情况的渠道。营造党内民主氛围。根据党员职业和岗位特点,积极为各类党员搭建发挥特长和意愿的载体、平台,引导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的实践中积极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断发挥主体作用。
    二、抓实党务公开,促进工作民主。坚持从具体工作入手,有效保障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和参与权。抓党务公开的审批审定。在实施党务公开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牵头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进行审批,确保党务公开的全面性、实效性。抓党内情况的通报发布。全区各级基层党组织坚持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发布党内信息,让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抓党内情况的反映反馈。充分利用延伸到社会各层面的组织网络,积极拓宽党内上下信息通达的渠道,做到下情及时上递,上情及时下达。抓党内重大决策意见建议的征求。积极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对区委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议事制度,实现决策民主。坚持不断完善议事制度,有效实现了决策民主、保证了决策科学。健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制度。继续推行党员议事会、民情恳谈会等做法,使党组织决策充分体现党员群众意愿。完善基层党组织决策表决制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明确党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议事决策范围、议事决策制度以及议事决策程序,并按照决策事项的不同性质,分别采取无记名投票、记名和举手等方式进行表决。落实基层党组织决议执行制度。建立健全了党组织决议执行制度,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公开执行结果。
    四、强化党内监督,确保监督民主。坚持从强化党内权力监督入手,有效保证党员的主体作用的发挥,扩大基层党内民主。建立健全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要求党组织负责人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向党员群众、服务对象进行述职,报告履职、承诺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基层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制度。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或测评,并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基层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明确规定党员可就党内事务或党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向党组织或有关负责人提出询问,党组织或有关负责人必须及时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