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全市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总量为28批83人次,其中出境总量为8批30人次(包含参加港恰周招商活动的24人次),出国总量为20批53人次(包含年经干部赴新加坡参加培训25人次)。比近三年的同期平均数相比,总人数下降46%,总出访经费下降53%,远远超过上级规定的今年因公出国(境)总经费和人数在近3年平均数的基础上下降20%的总体目标。这对于规范行政行为、建设节约型政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得益于以下五项有效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国专家局为成员单位的益阳市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办事机构。
二是部门联动。外事、组织、公安,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不折不扣落实中办发[2008]9号、湘办发[2008]20号和益办发[2008]32号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一系列文件。
三是规范管理。制定和实施益阳市因公出国(境)管理的相关规定。作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归口部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在行驶日常性的任务初审职责时,从出访计划申报、经费来源,出访实效性、人员身份与出访任务的匹配性、审批程序的规范性、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等方面从严把关,重点强调出访的实效性,要求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严格控制一般性的考察和访问,对企业类人员的任务明确的出访大开方便之门,对无实质内容的党政干部出访严加抵制,对公款出国(境)旅游坚决制止。
四是严肃纪律。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全面实行因公出国(境)费用的先行预审制度和经费核销制度。出访前在填报征求意见表时应加盖财务公章,出访结束报销经费时,应提供任务批件和护照等复印件及费用明细单据。
五是强化监督。专项工作办公室组织力量,对我市因公出国(境)管理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公款出国(境)申办渠道情况、经费来源及经费核销情况、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改变行程路线、变更日程安排的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主动及时纠正,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