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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2-23

   

    一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收取教材代购服务费和开办有偿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二是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要求各学校将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做到“阳光收费”。三是加大教育乱收费案件查处力度。08年,该市严肃查处了3起中小学校乱收费案件,3名校长受到党政纪处分,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学生。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曝光案件,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