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做法是:由原来的分管公路经理全面负责营业站经营、管理、监督,变为分管公路经理主要负责营业站经营管理职能、分管机关副经理负责营业站驻站工作组验票职能、工会主席负责全方位监督管理职能。通过三条渠道逐级问责、并分三条渠道汇报营业站运量流量和管理情况、年终相互评议等措施,实行三权分离、相互制约的监管机制。
一、强化营业站经营管理职能
1、转变营业站经营管理职能。结合泽州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对出县营业站业务职能进行了微调,变原来的经营职能为经营管理与监督查验的双重职能,出县站严格对后方站开出的不到位票据进行监控。2、实行逐级问责落实责任。首先是营业站站长对公司负责。站长作为站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煤矿积极开展资源采购和驻矿销售业务;对途经本站的运煤车辆实行“两到位”管理。其次是副站长对站长负责,强化现场管理。现场管理由副站长跟班,立足外勤岗位,对当班业务流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对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带班长对跟班副站长负责。出台了《优秀班组创建标准》,按照素质建设、工作业绩、工作形象、岗位管理和廉洁自律五方面内容,带班长组织全班人员进行班组创优,本班的工作业绩与跟班副站长的绩效挂钩。 3、加强了重点岗位管理。 “三员”(带班长、输票员、验票员)是公司重点岗位的直接责任人和执行者,营业站对“三员”经过慎重选择、进行严格监控,有效杜绝了假票过站、一票多用、无票过站等不规范现象。4、实行车辆回皮卡制度。出台了《车辆回皮卡操作办法(试行)》,对所有拉运泽州煤炭的车辆实施了空车回皮制度,对运煤车辆实行逐车上磅,按车辆回皮卡吨位进行准确除皮,达到明明白白计量、实实在在开票,有效解决了运煤车辆多拉少开、除皮误差大、吨位不到位现象。
二、驻站工作组强化验票职能
驻站工作组的职能主要是进驻营业站验票岗,对途经本站的运煤车辆进行验票,重点监督检查营业站的“三岗”对照、“两到位”执行情况。1、逐级问责,交叉管理。驻站工作人员对验票中发现的问题要向组长汇报、组长向分管经理汇报;分管驻站组经理、分管公路经理、分管稽查领导进行纵向管理、横向协调,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2、工作特点。一是具有独立性。驻站工作组不受公路公司和营业站管束,不参与所驻站点的经营业务。二是具有持久性。对举报有管理不到位现象的营业站或资源流失较大的站点,实行长期驻站管理,打破了以往的节假日临时性驻站管理模式。三是具有灵活性。驻站管理根据工作的需要及时进驻、随时撤离。3、实行异地招聘驻站工作人员。采取了异地招聘的办法,组建60余人的专职驻站队伍,既解决了公司机关人员驻站、工作“两不误”人员较累的实际困难,又有效遏制了营业站工作人员、社会难管车辆等不规范行为,还解决了由于地域关系影响工作开展的具体问题,促进了公路煤炭经销秩序的逐步好转。
三、优化稽查队伍强化监督检查职能
1、扩大稽查范围。公司在原有基础上加强了稽查力量,稽查人员由原来的8人扩充到32人,稽查职能也由过去公路公司直属管理变为公司直属管理,负责对公路系统、驻站工作组的违规行为、违规人员以及逃费漏费等违规车辆进行多角度、高密度、全方位稽查。2、工作特点。稽查队和驻站工作组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都具有独立性和灵活性。不同之处:一是职责不同。稽查队对违规违纪的人员和车辆具有处罚权;驻站工作组只具有对票据的查验职能,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票据须移交稽查队处理。二是手段不同。稽查队通过不定时、不定址、不拘方式地进行流动稽查;驻站工作组根据工作所需,只对营业站验票岗进行验票管理。3、稽查成效。通过稽查监督,一是规范了营业站和驻站工作组的日常管理。二是堵塞了小路和高速路等易发路段的资源流失。三是集中打击了难管车辆,取得了一定效果。
2008年,泽州煤运公司公路销量完成754.8万吨,较上年增长了14%,效益实现2.2亿元,较上年增长了87%,走在了全系统县级公司的前列,得到了集团公司的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