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群众赠匾颂风清——南县纪委秉公执纪护民利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6-02

    6月1日下午,南县纪委信访室来了三位特殊的客人——省军区副业基地第一建材厂负责人李少华及其两个儿子,父子三人抬着一块近三米长的匾,上书“感谢南县纪委——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字样。“我的事情报过案、打过官司,都一直没有解决。这次多亏县纪委秉公执纪,替我伸张了正义,维护了权益。我们一家特地前来感谢你们!”李少华激动地说。
    事情缘于李少华与谢某的土地和房屋产权纠纷问题。李少华和谢某及另外一人共三人合伙竞拍到位于县城南洲广场东侧的一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成后,李少华分得其中的六间门面。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谢某背着李少华,采取欺骗的手段,擅自将这六间门面的产权办到了自己名下,并以此作为抵押,先后两次在银行贷款80余万元。在多种努力未果、几近绝望的情况下,李少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到县纪委投诉。接此投诉后,县纪委十分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经过两个多月的艰难取证,终于查明了真相,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划分了责任。4月下旬,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段某、彭某等八人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责成县房产部门、国土部门尽快启动确权纠正程序,进行产权变更。在县纪委的积极协调和督促下,价值近200万元的六间门面于5月底重新登记到了李少华的名下。对此,李少华特别感动,于是出现了前面动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