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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严把“三关”管控公费外出学习考察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7-21

    今年来,桃江县把好“审批、报销、核查”三道关口,严控公费外出学习考察行为。
    一是严把“审批关”。公费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必须到县廉洁自律办办理报批手续,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外出活动一律不予批准;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学习考察活动一律控制在本省范围内,公费报销部分人均不准超过1000元,每2年只允许一次;市以上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考察培训涉及到该县有关人员的,必须凭上级相关文件报批;担任正科级实职以上的干部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必须向县委书记或县长写出书面报告并经领导审签方可外出。
    二是严把“报销关”。外出学习考察费用一律凭《桃江县公费外出学习考察申报审批表》及相关费用凭证报销,凡外出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一律不予报销;由上级内设科室、行业学会、协会组织的学习考察费用,不准公费报销;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不得接受外商、驻外中资机构和下属单位、企业的资助,不得擅自改变外出路线,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由外出人员自付相关费用。
    三是严把“核查关”。单位或个人在外出学习考察结束后15天内必须写出专题学习考察报告,分别报送分管或联系该部门、单位的县级领导和县纪委查阅。县纪委监察局每半年到县会计核算中心对外出考察费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在年终对各单位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时进行重点调查,凡发现未经批准报销和超人超标报销费用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追究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据统计,今年以来,桃江县有25起没有明确公务目的的外出活动未通过审批,12起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被责令降低公费报销比例,两项共节约财政经费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