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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强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7-23

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基层纠风工作力度,抚州市紧紧抓住“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四个关键环节,按照“县有纠风办、乡有纠风工作组、村有纠风监督员”的要求完善工作机构,积极推进县、乡、村三级纠风工作网络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以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抚州市建立县、乡、村三级纠风工作网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建立完善三级纠风网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指导、有考核、有奖惩,各县(区)成立了由主管纠风工作的副县(区)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监察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在人、财、物上为尽快建立“人员办公设备齐全、经费资金充足、运行高效有序”的三级纠风网络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二是健全机构。县(区)纠风机构至少配备2-3工作人员;乡(镇、街道)设立纠风工作组,设组长1名,由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兼任,至少配备2工作人员;行政村(社区)设立纠风监督员2-3名,优先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聘任,纪检委员必须兼任纠风监督员。县(区)所在地城关镇和人员比较集中、管辖面积比较广的村,根据辖区企业、学校、市场的分布情况适当增加纠风监督员名额。

三是完善机制。各县(区)纠风办结合实际,建立了与纠风工作网络相配套的工作制度、激励保障制度、案件查办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快速反应制度和预防机制、快报机制、速查机制、反馈机制,努力做到“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大问题不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