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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县开展“两清理一规范”活动优化农村发展环境

来源:益阳市纪委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8-03

  

    湖南省岳阳县着眼于源头治理,采取“七项措施”在全县农村组织中着力开展以“清理村级财务、清理违法违纪事件、规范村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两清理一规范”活动。目前,已完成98%的村级财务清理、违法违纪和信访清查工作。通过清理,整顿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级组织21个,拒绝报账条据47张,追收45535元,清查违规资金460078元,查处违法违纪事件40件(次),办理信访举报件35起,立案查处8人;排查出班子软弱涣散、村级矛盾问题多、群众意见大、长期处于瘫痪的村级组织28个,清查出不称职、不合格,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干部17人,改组村级班子7个,撤换村支部书记8人,处分党员干部9人,确保了有限的村级资金用在刀刃上,农村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

    一是发动群众参与。紧紧抓住群众参与这跟主线,组织群众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对近三年来的村级财务首先进行自清自查,对审核无异议的原始凭证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如未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的原始凭证,则拒绝进入清理台帐。

    二是强化责任把关。清理小组突出责任意识,对村财务的财务清理情况进行把关审核,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或发回重审,对群众举报、或清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及时上报上级纪检监查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重点审计监督。把历年清理未到位、管理混乱、存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和没有实现代管、资产资源丰富的村纳入重点清查对象,指导村级民主理财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职责范围正常开展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活动,确保清查工作做严、做实、做细。

    四是突出分类整改。按照“五个好”的标准将全县所有村级划分为一类村、二类村、三类村三个层次,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教育与预防并重,清查与处理同步。特别是对排查出班子软弱涣散、村级矛盾问题多、群众意见大、长期处于瘫痪的村级组织和不称职、不合格、不作为,或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村干部进行了改组和撤换,有力的提升了村级组织的公信力、执行力和发展力。

    五是加强清理督查。采取“县帮扶、乡组织、村落实”的方式,加大经管站从业人员、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和报账员的业务知识技能培训,使他们由“保管员”转变为“把关员”,“记录员”转变为“审核员”,“报送员”转变为“核实员”。同时,深入乡镇、深入一线,通过实地查看资料、翻阅账本,进村走访、入户谈话的形式,督查活动进程与整改落实情况;对那些清查不力、整改走过场等现象,则问责到个人。

    六是全面核管财产。在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则建立起“三资”台帐,将各村的“三资”运转情况,和库存现金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有效资源利用等纳入台帐管理,实行阳光管理和透明操作,即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使村民的表达权和决策权得到充分发挥。

    七是实行阳光晾晒。清理活动结束后,组织各村将财务清理结论在村务公开栏中详细张榜公布,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对村民反映有疑问的,由村财务负责人向质疑人细心解释和说明,直至群众满意。同时,将处理的违法违纪事件在村党员干部中进行通报,达到惩治教育和有效预防的目的。